新华网上海9月16日专电,记者从15日在上海召开的首届“中美肝脏疾病转化医学暨药物性肝损伤国际论坛”上获悉,药物引起的肝脏损伤已经成为危害患者健康的重要因素,亟待引起医学界、公众和药监部门的高度关注和重视。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消化内科教授曾民德教授、中华医学会肝脏病学分会副主任委员陈成伟教授等指出,随着“毒胶囊事件”“痔血胶囊”等事件的公布和披露,药物安全性问题已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我国是肝病大国,由药物引起的肝损伤是临床常见的致病原因。药物引起的肝脏损伤具有延长住院时间、致残甚至危及生命的风险。
中华医学会肝病分会主任委员贾继东教授等专家指出,一些已上市的药物,因其上市后监测到严重的肝脏毒性,而最终撤市或加黑框予以警示。由于药品在上市前的临床研究过程中,使用研究药物患者的总人数较少,且加入临床研究的患者通常经过严格筛选,有时很难在上市前发现药物的肝脏毒性问题。因此,公众提高对药物性肝损伤的认知,政府加强药品上市前和上市后的监测,药品研发企业更多地在药品研发阶段和药品上市后关注药物性肝损伤,对预防药物性肝损伤的危害有重要意义。
全球医生组织中国地区负责人时占祥教授等专家还建议,我国迫切需要建立药物性肝损伤研究协作网络,组织开展相应研究,更好地在临床认知和避免药物引起的肝脏损伤。
百姓在用药过程中,如何避免由药物引起的肝损伤?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消化内科茅益民教授指出,如果服用的药物如抗结核药物等已明确会不同程度引起肝损伤时,患者应当定期到医院对自身肝功能进行监测,一旦发现有肝损伤,应当及时与医生沟通,由医生权衡利弊,采取停药或替代治疗。第二,是药三分毒,特别是大剂量使用消炎镇痛类药物、草药等。在肝功能监测中,当出现不明原因转氨酶、总胆红素等升高时,就需注意个人的药物应用史或毒物接触史,以确定药物性肝损伤的可能。第三,注重合理用药,尤其对于慢性疾病患者,在服药的过程中需要注意同时服用不同药物之间的禁忌,从而尽量地避免造成肝脏的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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